经济适用住房(包括单位集资合作建房)建设计划审批流程图
职权名称:经济适用住房(包括单位集资合作建房)建设计划审批
职权类型:行政审批
法定依据:1、建设部、国家发改委、监察部、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税务总局《关于印发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建住房[2007]258号)。
2、住建部《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保[2010]59号)
3、市政府办《关于印发〈内江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内府办发[2006]134号)。
公开形式:市政务中心窗口
公开范围:社会
办理时限:无法定时限,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
收费依据和标准:不收费
承办科室: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监管科
咨询电话:2273953
备 注:
附件:经济适用住房(包括单位集资合作建房)建设计划审批流程图